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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格萊美獎針對AI創作逐漸興起的現象,對評獎規則進行了修改。根據美國國家錄音藝術與科學學院的公告,修改后的規則不再收納完全由非人類創作者創作的作品。但只要歌曲作品中的音樂、歌詞等元素含有人類創作者的“有意義”貢獻,即便有AI元素,也可參與評選。換言之,組織者并非抵制在音樂創作中使用AI,而是抵制僅使用AI生成的音樂。除此之外,新規則對其他方面也有調整。如今,創作者在作品中的占比需達到20%才可獲得年度專輯類別提名,而過去任何參與制作的人都有機會獲得提名。另外,“Big Four”類目(包括最佳藝術家、最佳專輯、最佳單曲、最佳唱片)的提名者將從10個減少到8個。